(圖片取自公視網站)
身為一位精神科醫師,看完公視《我們與惡的距離》這齣戲後,除了讚歎《與惡》團隊的功力之外,更覺得這齣戲應該同理到很多人吧。以我為例,我們常在討論以及在做的,包括如何讓大眾了解什麼是精神疾病、如何幫精神疾病患者(病人)去污名化、如何保障病人的人權等議題,經由這齣戲精彩逼真及高張的劇情,可以很清楚地、令人印象深刻地呈現在觀眾眼前,我想,《與惡》帶給社會大眾思想衝擊的正面影響是值得肯定的。《與惡》掀開了精神疾病的面紗,探討生病與犯罪的關係,現況上,不管各自立場如何,結果通常會造成受害者、加害者和兩造家屬的創傷。有關劇情的介紹、編導與演員的精湛表現、及精神疾病的知識等,因為已有很多文章可參閱,在此不再贅述。另外,我也要先表達對受害者家屬的關懷之意,親人意外受傷或離世一定是無比傷慟,非當事人恐難以想像。但此篇文章將著重在此劇重新診斷社會的瘋狂(而非病人的瘋狂),探討是什麼力量讓這社會的人們瘋狂,瘋狂到把自己視為理所當然的行為正常化到與惡只有一線之隔,而這種傷害、否定他人人性的力量,其實就是無形的暴力。這無形的暴力傷害到受害者與加害者家屬、心理衛生工作人員、律師等,以至於社會大眾全都受害。
污名化與標籤化
劇中應思悅要跟她的未婚夫凱子退婚時,凱子說:「得了這種病是你們祖先做了缺德的事。」「妳跟精神病住久了,也得了精神病。」這是污名化與標籤化的典型例子,這種現象其實在世界各國都會發生,只是程度的差別而已。許多國家,像台灣,歷經殖民時代,政治犯曾被當作病人關在養護所,而養護所的病人也曾像犯人一樣被禁錮、處罰,失去了自由與人權。資本主義及新自由主義剛興起時,精神醫療資源仍然不足,病人家屬迫於無奈只好用錢把病人送到龍發堂等宗教機構渡過餘生,這對於身為精神科醫師的我,覺得實在太可惜了,明明就可以讓病人病情改善,過比較好的生活,並發揮其潛能的,卻這樣浪擲了這些人寶貴的人生。
新聞媒體在《與惡》中佔有很重的份量
李大芝:「(媒體)沒比我哥殺的人還少。」
新聞媒體在《與惡》中拌演很重的份量,主要的鏡頭都是放在品味新聞台對新聞的處理及其它媒體的報導,媒體由於是商業機構,在處理病人暴力事件時,如果只在意收視率、悚動、搶廣告等,就跟貪婪販賣商品沒有二樣,這種消費式新聞、誇張或錯誤的報導24小時不斷播放,成為我們生活的日常時,媒體及觀眾都被馴性所慣化,自己除了成為傷害者外,也成了俘虜。
俘虜社會
媒體為何要嗜血般地報導病人犯罪呢?凱子為何會對自己的未婚妻說這種話呢?這裡我要用美國Arrigo博士的「俘虜社會」理論來闡述。
理論上,原本我們每個人都可以發揮富創造力的人性、成為獨特不一樣的人,但當病人出現怪異或犯罪的行為時,新聞媒體立即傳播暴力的畫面及文字,暗示病人的危險性及可能帶來的傷害,當這些偏頗、不完整的畫面不斷地被報導後,形成一種主流的論述與故事,認為病人跟正常人不一樣、是丟臉的、危險的、不可預測、只是自己不振作太脆弱、家庭教養一定有問題等,透過這些語言/故事,突顯出他們跟我們主流價值的不同,病人因此被邊緣化、病態化、妖魔化;當主流的聲音透過媒體不斷地轟炸下,不同的聲音將消失,民眾對病人更加害怕,期待用社會力量來重建秩序、預防潛在的危險,於是大家會要求將這些「異類」變成跟「正常人」一樣;當這種論述成為道德真理,會形成傷害的力量、暴力的力量。
這力量無形地進入人們心中,建構了病人等於暴力的符號,以致於我們在看到相關符號時,腦袋就會呈現這些偏頗的畫面。這個超現代力量非常強大,為了確保病人變得順從(讓病人不敢有不同意見),事物變得井然有序(讓病人關在病院或監獄),這力量會用一些機制來管控這個危(風)險,因而一些人或機構(如新聞媒體、法院、監獄、醫院等)就限制(神經病就是要關起來、立委關說院長不準病人出院)、阻礙(里民不讓康復之家在社區成立)、否定(病人是禽獸或不是正常人,李曉明媽媽自認為不會做媽媽、太太)及傷害(要求重刑或死刑)他們,此力量不僅傷害了病人(及家屬)的個人認同,也厄殺了病人(及家屬)的創造力(可以用不同方式面對、因應的能力)。
這力量建立起僵化的世界、價值觀及權力的賦予,病人身在這個教條式、控制式的社會中,逐漸地其知覺、想法及行動也深受影響,必須在這個標籤化及污名化的社會中掙扎地去過生活、感受及尋求其生存的意義。而這個馴化處理方式的代價是人性,長期的馴化限制並否定了人的建設性及動力性潛能,讓他們原本可以發揮的潛能被壓抑,原本可以發揮不同人性或成為不一樣的人,被要求成為跟大家一樣的人,病人邊緣化成為社會的俘虜,生活在俘虜社會之中。
超現代瘋狂
超現代力量的傷害力強大,一般人難以對抗,此力量會用一些方法保護「正常人」免於危險,早期政府機構會將病人安置於養護所隔離,後來精神醫療機構曾用診斷評估的主流知識系統來治療並管理他們,社會人士因害怕他們,希望要把他們給邊緣化、同質化,而這樣的暴力在社會單一價值觀的集體運作下被正常化,它不僅傷害病人,也造成其它人失能,其它人包括污衊者(標籤污名化病人)、立法者(用法律去限制病人)、及旁觀者(面對病人受迫害卻不以為意),因為旁觀者只能用主流論述來看待病人;當旁觀者擴大到家庭、學校、工作場合時,所有人都已被馴化,被這個俘性(captivity)所禁錮,只能成為一樣的人,只能成為浮虜社會的共犯,因而不能發揮自己原有的建設性及動力性的(專業)潛能,以致於整個社會進入超現代瘋狂,成為社會病態。
俘虜社會常出現在新自由主義的社會,因為這樣的社會要求個人主義,個人要為自己的行為、經濟、社會地位等負責,而忽略了在不同的社會文化脈絡下,人們所面對的不公不義,並非個人可以獨力對抗的,加上若司法出現不公(劇中說:「法官有錢判生,沒錢判死。」),更將促成俘性社會的出現。
反駁謬論
其實,關於「病人是危險的」這個論述,要反駁並不難:
一、統計數據上,有接受治療的病人,其犯罪機率並沒有比一般人高,我們憑媒體報導的印象來判斷會產生過高的偽陽性(false positive)。
二、實務上,對病人貼標籤只會讓病人更加害怕,無法融入社會,而加重其症狀,無助於改善病情或減少暴力。
三、道德上,把95%沒有暴力傾向的病人當作暴力份子看待時,他們受到無端的歧視與指責,是否符合公平正義?
提議
劇中法扶律師王赦:「把人給殺了就能夠解決一切了?」俘虜社會中,把病人隔離了就能解決問題嗎?也許我們可以參考以下方式來面對此難題:
一、Arrigo博士建議採取批判性的、多元族群的覺察力來存在及行動,來破解既有文化單一的定義、克服個人與超現代力量間的掙扎與對抗;藉由大家一起以省思的態度來擁抱多元族群的覺察力及想像力,並擴及每個家庭、學校及工作場合,這種包容的社會環境,才能友善對待精神疾病患者,並治療全面性的超現代瘋狂。
二、以同理心讓我們的身份流動,像這齣戲一樣不要只站在單一的身份來看事情,才可以解構超現代力量,由於我們的制度、法律、犯罪、文化都是社會建構的,不是與天俱來的,因此如果我們可以站在病人的角度(假設是病人或家屬)看清俘虜社會的話,才能避免被馴化/機構化,才能改變制度及文化,避免傷人及傷己。
三、病人本身就是疾病的受害者,需要社會的關心與善待,請賦予支持的力量讓病人能接受適當的治療、建構他們有意義的生活方式;政府更應帶頭改變民眾的刻板印象,擴大編制及預算(台灣精神醫療的預算遠低於各已開發國家),才能建立更完善的精神醫療及心理衛生體系;司法體系也可考慮成立專業法庭,加入有專長的專業人員參審,以兼顧病人權益及社會公義;推動修復式司法,讓被害者、加害者及家屬有對話、修復創傷及彌補關係的機會。
結語
勇於挑戰傳統,將精神疾病患者的故事用多元角度來完整述說,《與惡》創新的嚐試引領大眾更清楚地認識精神疾病與患者,也了解到媒體的無形暴力與惡只有一線之隔,本文藉由《與惡》重新診斷社會的瘋狂,解構俘虜社會加諸於我們身上的枷鎖,請讓我們拒絕暴力,請讓我們接納彼此的不同,用我們的創造力改變生活態度與方式,成為各種多彩多姿不同的存在。誠如《與惡》宣傳所言:「我們每個人都很不一樣,不需要因為這個不一樣,而去害怕彼此。」而「我們的希望就在雲後面」。
(本文歡迎轉載,轉載請註明作者、出處「精神.心理.心靈.樂活網誌」及網址:https://linclinic.blogspot.com/2019/04/blog-post_23.html)